大学毕业生落户
(一)办理条件
1、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(经教育部认证),年龄不满45周岁的(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),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,其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均可随迁落户。
2、各类技能人才、专业技术人才,满足在汉创业就业一定年限的,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。
(二)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
1、本人填写《申报户口登记表》(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,手写签名)(留存原件);
2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(教育部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”、或学信网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、或“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”)(审核原件、留存复印件);
3、在自有房屋落户的,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);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,需提供单位证明(留存原件);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,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)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(留存原件),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;
4、配偶及子女随迁的,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、身份证和结婚证,子女的户口簿和出生证明等关系凭证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);在社区公共户、集体户落户的,需办理随迁、投靠落户或出生登记的,可在社区公共户或集体户门牌号码单独立集体户,户主为毕业生本人;
5、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,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(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)。
(三)办理流程
大学生落户可在窗口办理或通过“湖北政务服务网”进行网上申报。
1、窗口办理
大学毕业生持《申报户口登记表》、毕业证、学历证明、居住证明等到拟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,材料准确齐全,当场办结。
随迁配偶和子女的,还需提供关系凭证。
2、网上办理
网上仅办理大学毕业生本人落户,不办理随迁业务,并请在操作前,先行下载“证照卡包”APP进行实名注册。
第一步:网站登录
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:http://zwfw.hubei.gov.cn/,在网页顶部选择“武汉市”,在“热门服务”栏目中,选择“武汉公安网上服务”,进入“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”,点击“证照卡包登录”,使用“证照卡包”APP扫码进行登录。
第二步:业务申请
登录后,即显示“武汉公安云端窗口”页面,点击“办事”按钮,选择“户政—户口登记”模块,根据本人学历选择“大学生(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)落户”或者“大学毕业生(专科、本科)落户”,并在右侧页面选择拟落户地的管辖单位(如在汉阳区落户就选择“汉阳分局”),选择后即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具体的办理情形,依照提示上传图片、提交资料,即可完成业务申请。
第三步:选择领取方式
在2个工作日内,民警将对群众提交的申请审核完毕,并通过“证照卡包”APP回馈审核信息。审核通过的,群众应选择 “现场办”或“邮寄”,以确定《准迁证》的领取方式。选择“现场办”的,请尽快前往申请分局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。选择“邮寄”的,使用微信扫描订单二维码,填写收件信息并完成缴费,证件由邮政快递送达。
受理部门联系方式:
现场申报: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 (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)
联系电话:027-84234201 027-848432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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